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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馬談台灣 第五章 政策篇 陽光法案

陽光法案的產生、推動、失敗的歷史過程。

陽光法案,如同字面上的意思,就是要用藉著陽光消除掉隱藏在黑暗角落的邪惡。

 而這裡所指的黑暗就是公務員利用合法的程序,取得大量非法的財富。

  如股票的內線交易,官商勾結炒地皮,諸如此類的。

  在台灣常常有一種奇怪現象,明明就只有領公務員的薪水,但是財產所得卻是超出許多,然後去調查,卻發現一些很奇怪的事情.就是這些人投資的股票或者土地,常常能翻漲好幾倍,明明

就是一群外行人,卻比知名投資人「巴非特」更加精準,而且很準確預料股票漲跌,政府要收購的土地,實在是令人覺得不可思議! 

於是陽光法案的產生就是這樣而來的,而陽光法案最重要的一條就是「財產來源不明罪」。

只要你交代不清,你額外所得的收入,那就入監服罪吧。

此一概念,可說是間接受到香港的改變所影響的。

早期,香港還是英國殖民地的時候,警察和黑幫掛勾的情況非常嚴重,可說香港九成以上的警察都有收錢貪污的情況,而且是光明正大的收錢。其中最出名大概就是五億探長「雷洛」吧!只要

有看電影就應該知道,劉德華的演技可說是超級出色。

雷洛是取音而命名,真實姓名,在下就不公佈了。

  最後竟然連英國女皇都知道,事情已經嚴重到不可收拾的地步,於是英國女皇大大震怒,決定好好整頓香港。

 成立廉政公署直接聽令英國女皇,不受任何單位控制,然後修法快速通過陽光法案,動用一批全新的執法人員,因為當時香港九成以上的執法人員都被收賄了。

  這中間當然有很大的邪惡大反撲,最後還是正義獲勝,雷洛也移民國外,不知所蹤,據說曾經移民台灣過。

  當然這樣精采的劇本,自然會被留意到,尤其是台灣改革人士,當年的台灣也是黑金政治達到高峰的境界。

  甚至有法務部長因為辦黑金,而被迫辭職。如今這位部長,已經是總統之尊了,歷史真是諷刺。

然而就算如此,陽光法案的財產來源不明罪直到如今,還是被冰封起來。

 其主要原因就是政客害怕監督,心懷鬼胎,所以遲遲不敢讓他過,有時候人民會反撲,這時政客就會心虛,故意拿出來討論,然後修一些看起來很像陽光法案的法條,其實卻只是空殼子而已,

欺騙無知的選民。

 其實陽光法案最有可能通過的時期,應該是馬英九時代,陳水扁時代,因為朝野勢力均衡,朝野惡鬥,所以常常藉著這些藉口,故意不通過陽光法案,直到馬英九當上總統,打著反貪污,通過陽

光法案的口號,因此高票當選,正當人民覺得有希望通過陽光法案,無奈!政客的自私貪婪.又在一度超越正義的天使,甚至特意通過陽光法案「兩光版本」,欺騙人民,實在讓人感覺到非常無

恥。

目前所通過的陽光法案,台灣各界一致認同為脫褲子放屁,多此一舉。

  而為怎麼政客敢公認欺騙人民,通過這樣的『兩光法案』,主要的心態就是吃定選民,看不起支持的選民,只要利用政黨惡鬥,仇恨政治,這些被操弄得選民,還不是笨笨的繼續投票,繼續支

持他們。

   這時唯有仰賴中間選民,和少數雖然支持特定政黨,但依然有自我分析的選民,才能終止這些自私的政客。

  只要選民能冷靜分析,就可以採用以下方式,強迫政客讓陽光法案最重要一條, 「財產來源不明罪」通過。

 首先在藉著媒體力量,並結合律師,牧師,慈濟上人,有社會影響力之權威人士,然後安排一個公開、公正的舞台,讓所有立法委員公開簽署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白紙簽約,若不敢簽約的立法委

員,就公開其名字和政黨,接著選舉自然淘汰這些惡質的政客,若是簽署卻特意拖延陽光法案之通過,就自動喪失立法委員之資格,如此一來,台灣邁向幸福國度的天堂就不再是遙不可及的

夢想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 政策篇 陽光法案 完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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